給足高中代理教師一年完整聘期與薪資待遇
1. 目前高雄市「長期代理教師」之聘期約為10.5個月,造成這類代理教師在暑假期間,不僅沒有薪資待遇,也失去職業保障(因為無法請領失業給付)。
2. 雖然高雄市教育局在106年5月23日發函宣布:凡是「教育部專案補助」的代理教師有「完整聘期」,但「本市自己出錢」的代理教師仍維持現行規定(只有10.5個月聘期),形成「一市二制」的局面,進而造成「優秀的代理老師被國立學校及『教育部專案補助』優先網羅」的現象。
3. 目前「長期代理」的代理教師全部都是合格教師,能力與正式教師無異;不少代理教師甚至擔任吃重的行政職務,解決不少學校「正式教師不願意擔任行政」的困境。代理教師無法與正式教師一樣提敘晉級,也未納入公保及公教退撫,如今再縮減聘期,變相剋扣薪資待遇。
4. 保障本市聘請的長期代理教師待遇,給予這群優秀且辛苦的代理老師一年完整聘期與薪資待遇,讓好的老師留在高雄,提升教學品質。